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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 9月開學的不僅是中小學,還有我市500多間幼兒園,今年我市約有13.5萬名3-6歲幼兒入讀。據(jù)了解,在我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幼兒園就讀,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本省戶籍3-6歲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前兒童、孤兒、殘疾兒童家庭提出申請,可獲資助。 學前教育雖未納入義務教育階段,但我市從2011年12月已關注到學前教育的資助,印發(fā)了《中山市戶籍幼兒生均定額補助實施辦法》,定額補助政策經(jīng)過多次修訂,從2016年開始,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兒童、散居孤兒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學年5500元(其中保教費3300元、伙食費2200元)。殘疾兒童資助保教費為每人每學年3300元(殘疾兒童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的,可按照經(jīng)濟困難家庭兒童的標準申請資助)。
2016年,我市已資助50271名在幼兒就讀的兒童 (含接受戶籍生均定額補助的幼兒),資助金額26192.75元,比例達37.7%。學前教育資助除了政府資助以外還包括幼兒園資助和社會資助。
學前教育資助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,請符合條件的幼兒家長 (監(jiān)護人)抓緊時間申請,以免錯失受資助的機會!
相關鏈接 申請條件
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兒童須持有民政部門頒發(fā)的有效低保證或低收入證或五保證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(yǎng)證,建檔立卡貧困戶成員的需提供扶貧幫扶手冊,特困職工子女需提供市總工會頒發(fā)的特困職工證;孤兒須持有民政部門頒發(fā)的有效兒童福利證或孤兒證明;殘疾兒童須持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》(第二代證)或持有三甲醫(yī)院出具的 《疾病診斷證明書》并需載明該患兒有智力、聽力、自閉癥或腦癱的病征及癥狀。家長(監(jiān)護人)在開學前及開學第一周準備申請材料;在開學后15 日內(nèi),向就讀幼兒園提出學前教育資助申請并填寫相關表格,由戶籍所在地相關部門加意見蓋公章,遞交相關證明材料并配合幼兒園評審及公示。最后根據(jù)上報資助幼兒最終審核情況,將資助資金發(fā)放至幼兒家長(或監(jiān)護人)賬戶。 |
發(fā)布日期:2017年09月07日記者陳慧 通訊員蘇垣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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