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(修訂草案)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。該《草案》中有關未經同意不得向手機發(fā)送廣告等內容引起社會廣泛關注。而記者昨日通過調查發(fā)現,大部分市民都受到過垃圾短信的“騷擾”,并表示支持治理垃圾短信的規(guī)定出臺。而不少網友表示,要杜絕垃圾短信,還需出臺更多實施細則,特別是要對三大運營商進行規(guī)范管理。 ■調查:大多市民都收過垃圾短信 “××品牌新春大禮包,即日起買××系列買三送一。數量有限,送完即止……”“××花園最后傾情回饋,南向園景現樓,僅限本周末……”昨日,市民李小姐打開手機,向記者展示了她手機收到的一些垃圾短信?!百u樓賣電器賣車,你能想到的廣告短信都有?!崩钚〗阏f,有一些商家她根本就沒有“幫襯”過,但是都會收到它們發(fā)來的廣告信息。 記者昨日在調查中發(fā)現,不少市民像李小姐一樣,都收到過廣告短信。有的市民因為不堪騷擾,通過手機軟件把一些商家的發(fā)信息號碼設為 “黑名單”,“但是有些商家他們的銷售員會換著號碼來發(fā),真的是很煩?!?BR> 被手機廣告信息困擾的不僅僅是中山市民。日前,一份2013年中國手機安全狀況報告稱,去年手機垃圾短信共計971億條,較2012年的712億條增長了36.4%。代辦各類假證、代開發(fā)票、樓盤開業(yè)、商家開業(yè)……近年,隨著手機的普及,各類廣告短信也越來越猖狂,全國手機用戶每天都在接收各類廣告短信。 ■禁令:未經用戶同意不得發(fā)廣告短信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(修訂草案)(征求意見稿)》明確,落實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》的要求,規(guī)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,或者當事人明確表示拒絕的,不得向其固定電話、移動電話或者個人電子郵箱發(fā)送廣告。 同時,征求意見稿規(guī)定,將加大對違法廣告主、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(fā)布者的懲處力度。對發(fā)布虛假廣告等重點違法行為,提高罰款幅度,并對2年內有3次以上嚴重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加重處罰。 據了解,現行的《廣告法》是1995年開始實施的,距今已實施了20年時間。然而,隨著社會的發(fā)展變化,《廣告法》中的許多內容已經跟不上這個社會的新情況、新需求。此外,許多新的廣告行為也需要《廣告法》作出規(guī)定,其中垃圾短信和郵件也已經成為社會公害的廣告行為,更急需管理和控制。 ■網友:要禁廣告短信先要管好運營商 在采訪過程中,不管是市民還是網友,大多對征求意見稿治理垃圾短信的相關規(guī)定持贊成意見。不少網友表示,新規(guī)實施起來還有一定難度,需要出臺更多的具體細則才能夠真正規(guī)范短信廣告行為。 @ 蛐蛐的異想世界說:“頂!現在的垃圾短信太多了,經過某些路段就集中發(fā),運營商過濾不力要處罰?!盄 調戲習慣說:“其實這事沒有運營商的配合,廣告根本打不下來,應該可以舉報運營商,舉報到一定次數罰款,按舉報一次罰一塊就行?!盄MrDuPont也開玩笑地說:“狠罰,移動、電信、聯(lián)通就不會發(fā)了。一次罰個100億!” 也有網友站在了中立的立場。@ 魏蘭春姮說:“廣告在我看來就像過路人忽然和自己說了一句話一樣,如果沒興趣徑直走開就是。有時候煩人但不算壞事,也沒有必要列入違法的范疇。需要把詐騙廣告、商業(yè)廣告分開對待,對前者自然是要嚴懲不貸,后者應該根據受眾的投訴情況處理,他們有選擇權。好的廣告可以就此達成買賣,是有信息價值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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